终端用户许可协议

(适用于Festo SE & Co. KG的App)

2017年10月生效

1. 适用范围;应用程序许可

1.1 本许可协议仅适用于由Festo SE&Co. KG,埃斯林根/德国(“Festo”)通过Festo App World或其他渠道提供的软件应用程序(“Apps”)。

1.2 Festo提供的应用程序适于以下应用:(i) 产品专用应用程序 (“Motion Apps”): 与Festo产品(“特定产品”)链接,用于控制或扩展此产品的功能,(ii) 扩展应用程序(“Add-On Apps”): 扩展现有软件产品(如CAD程序)功能,(iii) 其他应用程序: 客户可以将其使用在产品说明中提到的终端上。Motion App已被预装在特定产品上,或者可以通过固件更新来安装。在Motion Apps尚未激活时,客户可在Festo的App World中根据产品编号代码购买个人许可证密钥,将该许可证密钥输入相应的产品编号代码以激活相应功能。

1.3 应用程序(APP)和相关的用户文档受版权保护。除非在应用程序或用户文档中另有说明,否则软件和用户文档的所有权仅属于Festo。如果在应用程序中包含其他软件制造商的组件或模块(“第三方软件”),尤其是开源软件组件,则适用在各对应应用程序和/或Festo程序文档中提到的可应用的许可条款。

1.4 客户得到的应用程序仅是目标代码格式与相关用户文档。除条款2.4第(2)项外,客户无权要求公布源代码或开发文档。

1.5 通过使用相应的应用程序,表明客户或用户同意接受本许可协议。除非在购买相应更新或升级时另有约定,否则本许可协议也适用于客户后续购买的应用程序改进版本(更新)和增强功能(升级)。

2. 许可证的范围和限制

2.1 许可证授予客户或用户在全球范围内对应用程序及用户文档享有非专属永久(见条款3.1)使用权,仅可在条款2.6规定的范围内转让。

2.2 该许可证授权客户在各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该应用程序。任何超出该授权范围的使用是不允许的。本许可协议范围内的使用包括为执行和处理数据而进行的加载、显示、运行、发送和存储应用程序。

2.3 客户有权将任何应用程序、许可证文件和相关用户文档备份在另一个数据载体上, 该备份副本必须标上Festo的原始标识(包括版权标志)。只有当客户最初购买的应用程序退化或损坏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该备份副本。客户在使用该备份副本时,仍应遵守本许可协议。此外,未经Festo的同意,客户无权制作和使用任何其他应用程序和/或用户文档的副本。

2.4 (1)客户不得在未经Festo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对App进行编辑、修改或变更,或对其进行反编译、删除、规避或更改任何用以进行数字版权管理(DRM)的复制保护机制、程序元素和用于识别软件(包括产品编号代码和许可证密钥,见条款1.2)的验证码和功能特性;或清除应用程序以及用户文档中与原创作者、Festo的版权、专利权或其他财产权有关的信息。(2)德国版权法(UrhG)§§69d (3)和§69e规定的权利不受影响。

2.5 Festo有权通过技术措施确保上述规定被遵守,尤其是设置适用于各个应用程序的使用限制,并在发生违反情形时实施包括程序禁用在内的技术措施。客户或用户不得将应用程序、产品编号代码或个人许可证密钥转让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除非是根据条款2.6进行转让。

2.6 客户有权根据本许可协议将应用程序连同许可证一起永久转让给后续使用者。Motion Apps只能与特定产品一起转让。转让有效性的先决条件是,客户不保留应用程序的任何副本,并永久放弃继续使用该应用程序。条款3.3规定客户有权并有义务将应用程序和用户文档以及本许可协议的副本交给后续使用者。后续使用者的使用权仅在Festo收到由客户和后续使用者签署的包含后续使用者完整公司名称、组织架构及营业地址的交接确认书后生效。在交接确认书中,后续使用者必须同意本许可协议,客户需保证其已删除或通过其他方式使该应用程序和相关用户文档的所有副本(包括其创建而未交付给后续使用者的备份副本)不再可用。

2.7 此外,客户无权以任何其他方式或本协议条款2所述以外的其他目的使用应用程序,或允许第三方暂时或永久地使用该应用程序的全部或部分。

3. 许可证的有效期

3.1 许可证是永久性的,即没有时间限制。对于预安装时已经激活并作为产品基本特性及交付产品时已激活的Motion Apps,其许可证有效期始于客户或用户收到特定产品之时。对于预安装却没有作为产品基本特性被激活的Motion Apps,其许可证在客户使用从App Store购买的许可证密钥对App进行激活后生效。对于其他应用程序,其有效期则始于在 App World中购买该应用程序之后。

3.2 如果违反本许可协议的规定,特别是条款2的规定,除非违约行为及其后果并非实质性的,否则为了防止产生不利后果,Festo有权在事先警告后终止受违约行为影响的应用程序许可证。Festo保留对由此产生的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Festo保留提出索赔的权利。

3.3 自收到依条款3.2终止许可的通知后,客户无权使用被终止许可的应用程序, 并有义务永久性地卸载该应用程序。如果由于技术原因无法进行卸载,则客户有义务永久停用该被终止许可的应用程序。客户必须销毁相关应用程序以及相关用户文档的备份副本。客户必须以书面形式向Festo确认该应用程序已完全卸载、禁用或销毁,如果Festo提出要求,客户需提供相关证据。

3.4 除依据上述条款进行终止外,Festo或客户均不得终止许可证。

4. 费用

4.1 如现时有效的Festo价格表所列,许可证费用已经包含在相应应用程序的价格中。

4.2 若许可证依条款3.2的规定为防止不利后果而终止,许可证费用将不予退还。如果终止许可时,有超出使用价值的许可费,该费用将用以抵扣Festo因该终止而产生任何损害的索赔费用。

5. 保密及保管义务

5.1 客户必须把其所知道的关于应用程序的任何非常见功能和显示信息视为机密信息。尤其是关于编程程序和技术运用(包括源代码)的机密信息,以及归属于Festo、并由Festo提供给客户使用的与应用程序相关的其他机密材料和文档。

5.2 客户有义务遵守条款5.1规定的保密义务,特别是通过适当的技术预防措施(例如密码分配)来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访问应用程序和用户文档。

5.3 客户应将根据条款2.3制作的应用程序和用户文档的备份副本保存在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无法访问的地方,并明确告知其员工遵守条款5规定的保密及保管义务。

5.4 客户与Festo之间的其他保密协议不受影响。

6. 其他

6.1 本许可协议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管辖,不包括其冲突法的规定。

6.2 对于本许可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所有争议,由有Festo注册公司地的法院享有唯一管辖权。但是,Festo也有权在其一般司法管辖地或任何其他主管法院对客户提起诉讼。

6.3 该应用程序受各国出口管制法律的约束,特别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欧盟、美国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指令。客户同意,未事先获得Festo的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应用程序移交给监管机构以审查可能的使用权或进行任何官方批准,并且根据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或指令、出口禁令不得出口到受出口禁止的国家或任何人或实体。此外,客户/用户有责任遵守该应用程序所在的国家/地区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